1、申请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
3、开课学院指定至少两名复核人(不含任课老师),对学生试卷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将复核结果及成绩变动原因填写完整并签字;
4、阅卷老师签署意见,开课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
5、学院将需要更正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
6、教务处审核后对成绩进行处理。
关于本科生办理学籍异动选课的通知
教师更正学生考试成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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