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
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山东师大教通〔2018〕46号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6 号,以下简称《专业设置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思路
按照“严控规模、突出特色、发展前沿、突出交叉”的原则设置本科专业。2018年原则上不增设目录内普通专业。重点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面向“新工科”建设和学校优势特色,在师资和教学条件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科学设置前沿、紧缺、交叉融合的本科专业。
二、专业设置要求
专业设置包括专业新增、调整和撤销。相关具体要求遵循《专业设置通知》执行。
三、申报程序
拟申报新设专业的学院(部)要对申报专业进行广泛调研,对拟设专业布点、招生与就业、师资与办学基础和建设发展规划等形成调研报告,并组织做好专业设置论证工作。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请于6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shanshijiaowuchu@163.com。
联系人:王新华,贾斐;联系电话:80239,80236。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6 号)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