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教通【2024】2号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考核实施细则》(山东师大校字【2017】174号,见附件1)第八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在新学期开学初组织上学期期末考试教师成绩更正和学生成绩复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教师成绩更正、学生成绩复核工作于2024年2月24日—3月1日进行。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时间认真组织做好有关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工作流程
(一)教师成绩更正工作流程(详见教务处网站-师生服务-办事指南)
1.申请教师填写《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师用)》相关内容,写明更改成绩的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
4.学院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
5.教务处审核后对成绩进行处理。
(二)学生成绩复核申请流程(详见教务处网站-师生服务-办事指南)
1.申请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
3.开课学院指定至少两名复核人(不含任课老师),对学生试卷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将复核结果及成绩变动原因填写完整并签字;
4.阅卷老师签署意见,开课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
5.学院将需要更正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
6.教务处审核后对成绩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与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工作要求和流程做好师生通知、成绩更正、成绩复核、材料提交等各项工作。要指定专人接收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专业课由学院按相关规定组织复核,复核结果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成绩有变动的,请按规定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公共课复核申请表由学院收齐填写完整后统一提交。
请各学院(部)将《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师用)》、《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4日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明,姚立群,联系电话:86182284,86182286。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考核实施细则》
2.《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师用)》
3.《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用)》
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